索 引 号:000014349/2022-74629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2日 |
标 题: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废止桂科政字〔2016〕53号、桂科成字〔2016〕71号、桂科计字〔2018〕142号、桂科高字〔2019〕132号4份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科政字〔2021〕14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21年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修订)有关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桂科政字〔2016〕53号、桂科成字〔2016〕71号、桂科计字〔2018〕142号、桂科高字〔2019〕132号4份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桂科政字〔2016〕53号 | 《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相关工作已印发新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桂科监字〔2021〕15号)。 |
2 | 桂科成字〔2016〕71号 | 《关于印发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件实施期限到期。相关工作按《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0〕192号)执行。 |
3 | 桂科计字〔2018〕142号 |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 文件实施期限到期。 |
4 | 桂科高字〔2019〕132号 |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相关工作已结束。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