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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16 19:15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科技系统行政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三)《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四)《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

(五)《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 号)。

二、主要内容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广西科技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细化,明确需提交的材料为:

1.聘用单位需说明该岗位聘用外国人而不聘用中国公民的理由;

2.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面向国内劳动者公开发布招聘需求满30天仍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前来应聘或前来应聘的中国公民不符合岗位需要条件的证明;

3.提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广西科技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现场核查需满足的条件进一步细化,明确“许可评审现场核查时,在实验动物机构健全、从业人员资格能力、相适应的设施环境、合格的检测报告、引种证明、制订相适应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在组织管理、从业人员、实验动物设施/动物实验设施、实验动物生产管理及质量、动物实验管理、SOP及实施评判时赋予分值量化,总得分比例低于60%不予通过,总得分比例合格但单项得分比例低于60%也不予通过。”

进一步简化许可审批的工作流程:压减许可申请要件。一是免交13项申请材料。二是压缩提交材料数量,办理实验动物生产许可申请,从原来需提交15项压缩到只需寄(或送)交7项材料;办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从原来需提交14项压缩到只需寄(或送)交6项材料。明确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办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不超过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正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核验评审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三、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 0771—263296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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