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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广西科创飞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20 18:35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广西,推进科创飞地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提升各类优质创新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等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广西科创飞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制定背景

国家高度重视飞地合作载体发展,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合作平台载体,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2017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各地区发挥各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载体作用,积极探索各种类型的飞地合作。辽宁、河南、哈尔滨、青岛等省市相继出台“飞地经济”实施意见,支持跨省、跨市域发展飞地合作。近年来,浙江、江苏等省份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建设科创飞地合作载体,吸引高端项目落地,在产业孵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引擎。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创飞地建设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自治区内有条件的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在区内外建立‘创新飞地’试点;支持国际国内知名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在我区设立研究开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借力发展产业和吸纳创新人才”“打造集技术供需、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育等多种技术转移服务为一体的离岸创新合作新模式”。《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支持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在先进省(区、市)或国(境)外建立科创飞地试点,依托国内外先进的科技、人才、平台优势,借力发展产业和吸纳人才,搭建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

二、制定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

(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目标、功能定位、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4个部分。

(一)总体目标。主要包含《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三个方面。明确了科创飞地发展遵循的根本思想,规定了科创飞地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的4项基本原则,明确了科创飞地建设的具体发展目标,即区市联动、部门协同高质量建设一批科创飞地,探索创新资源跨区域联动共享合作机制,力争到2026年,在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等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布局建成各类科创飞地30个以上。

(二)功能定位。明确了科创飞地的具体定义和实现特色发展的4项功能定位。

(三)重点任务。围绕推动科创飞地高质量发展提出需完成的6项具体重点任务,即科学谋划合理空间布局、拓展提升技术研发效能、培育提升成果孵化质效、大力加强创新人才服务保障、构建完善科技招商服务体系、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接续地,并围绕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措施。

(四)组织保障。主要包含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管理服务、加强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等4方面内容,同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四、政策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 0771—263296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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