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管理,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国家为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科技奖励是科技成果的行业认可,是对科研人员科研工作的褒奖,可以激发科研人员更高的科研积极性。为奖励在本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自治区推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广西科学技术奖。广西科学技术奖实行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包括网络评审、行业评审和综合评审。为保障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自治区科技厅建立了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建立以来,自治区科技厅持续开展专家入库工作,并探索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科技奖励工作的改革力度,广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精神,主动适应广西科技发展新形势,开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推动科技奖励工作全面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对专家库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了从制度层面保障专家库运行、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奖励工作中的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广泛调研学习国家奖励办,以及北京、浙江、江苏、四川、云南等兄弟省市做法,起草形成《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有关单位、厅各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公众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广西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82号);
(二)《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创〔2017〕25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
(四)《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0〕27号);
(五)《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科规字〔2024〕4号);
(六)《广西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规字〔2024〕3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7条。
第一章 总则。阐明办法的出台背景及制定依据,明确了专家库的定位、建设原则,以及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章 专家入库与聘任。明确入库专家的条件和入库方式。专家入库主要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交换共享三种方式。规定了专家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出库情形。
第三章 专家库管理与维护。强调专家库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原则与要求。专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建立专家分类标识体系。专家库采用分级权限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 专家抽(选)取管理。规定专家选用、抽取和轮换原则和流程。专家受邀参与评审工作时,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符合回避情形的,专家应当主动申明回避。
第五章 监督管理。规定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保密要求,以及专家应遵守的纪律。要求专家所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实行专家评价管理。
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具有最终解释权及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四、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771—262336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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