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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2-20 11:50

一、修订背景情况

为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决定》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修订印发了《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桂政发〔2020〕27号),对广西科技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782号),对各地改革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进一步指明方向。2023年12月6日,科技部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以突出战略导向、提高奖励质量、净化评奖风气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提名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奖励对科技创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共6章44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加强党对奖励工作的统一领导

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 第782号)精神,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的规定,在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新增设置第四条,强调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等内容规定。

(二)对科技奖奖项设置进行优化调整

1. 调整三大奖奖项数量和结构。

将“三大奖合计一般不超过152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一般不超过22项,二等奖一般不超过60项,三等奖一般不超过67项;”调整为“三大奖合计一般不超过173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3项,一等奖一般不超过30项,二等奖一般不超过90项,三等奖一般不超过50项;”调整后的奖级数量更加合理,代表广西科技一流水平的一等奖数量适中,对科技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有重要作用的二等奖成为奖励主体,一定数量的三等奖兼顾了基层和青年科研人员。

2. 优化最高奖、青年奖和合作奖等奖项设置。

一是规范最高奖名称,将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名称调整为最高科学技术奖,数量从一般不超过2项调整到一般不超过1项,更加突出最高奖的荣誉性。二是将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调整为青年科技奖。将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不超过2项,调整为青年科技奖不超过13项,其中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不超过3项。调整后的青年奖更能体现青年科技人才梯次培养举措,结合授奖数量的增加,有利于推动我区形成青年科技人才梯队力量。三是将科学技术合作奖调整名称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奖,同时在评选标准中突出成果引进转化,树立鼓励引进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的导向。

3. 增设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结合我区实际,增设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表彰对我区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三)贯彻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要求

更加符合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要求,更加突出候选人和企业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四)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有关规定

一是在提名制度中明确实行限额提名制度,进一步压实提名者责任。二是为鼓励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取消了相关不得提名的规定。三是增加了综合评审后的公示,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科技奖励的严谨性、规范性。

(五)参照奖励条例规范有关表述

强化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候选者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情况等要求,规范了关于候选者、获奖者、评委、评审组织工作人员、科研诚信相关个人和组织等行为规范和惩戒要求;规范了提名者范围和提名者责任的表述。规范了自治区内其他机关单位、群众团体,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的表述。

三、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771—262336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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