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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28 16:50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

(一)财政部和科技部修订印发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落实中央科技委员会部署安排,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财政部转移支付资金等有关管理规定,财政部和科技部修订印发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12月28日施行。《中央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财政、科技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广西用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的管理和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效益,亟需结合广西实际,及时制定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资金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适应科学规范管理使用中央引导资金的需要。

二、《办法》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五章二十七条。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设立的依据、资金定义、管理职责分工和实施原则,为第一至四条。

(二)支持范围和资助方式。明确资金的支持范围和资助方式,以及禁止列支的范围,涉及第五至七条。

(三)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明确从项目组织、预算下达、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要求,涉及第八至十七条。

(四)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等违规违法的后果进行了规定,涉及第十八至二十三条。

(五)附则。对政策的解释和政策施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涉及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

三、《办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紧跟最新要求。《办法》紧跟财政部、科技部最新文件要求,明确支持方向为“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等5个方面,重点聚焦结合广西实际的重大科技任务和创新体系、创新载体建设。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有利于在全区选拔优质项目,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坚。明确了资金可采用事前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投入方式,以及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央引导资金,可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多元化投入方式。明确了资金使用规范和监管要求。

三是规范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对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和问效。

四、政策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  0771—32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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