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国家所需、广西所能、东盟所盼,通过组织实施跨境揭榜挂帅项目,以“东盟出题、广西发榜、合作揭榜”的新型项目组织机制,推动广西人工智能技术与东盟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打造技术先进、适应东盟场景、具备商业化推广价值的人工智能技术典型案例,促进我区企业加速“出海”,更好服务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自治区科技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面向东盟人工智能“跨境揭榜挂帅”项目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二、《指引》主要内容
《指引》共7章14条,从总体目标、支持范围、条件要求、合作模式、工作流程、服务保障及监督管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及亮点如下:
(一)总则章节
《指引》支持范围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东盟场景中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农业、工业、交通、水利、医疗、智慧城市、教育、旅游、金融、物流、新材料、新能源以及东盟各国重点关注并急需发展的应用领域。
(二)条件要求章节
《指引》充分凸显以成果转化、人工智能的场景应用为导向,鼓励通过“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合作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最大限度打通国内与国外合作堵点。其中,《指引》规定需求方应为东盟国家合法注册1年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具备提供真实应用场景、试验环境、本地数据或配套资源的能力,具备产业化和转化应用条件。牵头揭榜方应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揭榜方可独立揭榜,也可根据技术研发实际情况联合区内外单位联合揭榜(须有企业作为牵头方或参与方),揭榜方总数不超过5家。
(三) 合作模式章节
《指引》创新性的为中外双方开展跨境合作提出了多种合作模式,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特点,符合“因地制宜”、“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具体实际。揭榜方与需求方须基于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协商确定多种合作模式或组合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移、合作研发、人员培训、技术许可、技术投资等,所有合作模式均要求东盟需求方提供明确的资源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场地、数据、人力资源、市场渠道、科研环境及配套资源等。
(四)工作流程部分
跨境揭榜挂帅的合作模式属全国首创,《指引》在第四章工作流程中细化了跨境揭榜的具体流程,主要有定榜发榜、揭榜评审、挂帅攻关、应用示范四个阶段。9个核心环节包括:问需、定榜、发榜、揭榜、评审、立状、攻关、问效、应用。为符合中外合作特点,避免因中外科技认知差异及信任问题造成揭榜失败,流程中增加了中外洽谈环节,以更好匹配外国需求方及国内揭榜方的合作诉求,充分促进双方交流沟通。
(五)服务保障部分
《指引》的亮点在于自治区科技厅依托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对“跨境揭榜挂帅”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人才服务等全方位支持,保障项目高效实施并在境内外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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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持 |
项目支持采用前资助方式,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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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 |
依托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平台,提供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国际渠道资源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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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 |
1.引进。支持揭榜方引进东盟国家高层次技术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居留许可、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务。 2.培训。系统组织面向东盟合作方的专业技术培训与综合能力建设活动,通过知识共享、技能传递与经验交流,持续提升东盟本地团队的技术应用、系统运维及持续创新能力。 3.交流平台。邀请参加面向东盟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及中国—东盟技术对接会等科技创新品牌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中国—东盟创新创业大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创新资源高效对接与优质项目落地孵化。 |
(六)监督管理
《指引》要求 “跨境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项目所在东盟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技术出口管制、数据跨境传输、知识产权保护、外汇管理、反商业贿赂等方面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合作。对于弄虚作假或故意串通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自治区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章节
明确《指引》的解释权归属及试行日期。
三、政策咨询
面向东盟人工智能“跨境揭榜挂帅”项目是广西深化中国—东盟科技合作的重要举措,为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了“走出去”的新机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0771—2633079、0771—2618480
(二)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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