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广西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科技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2月,科技部出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提出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明确社会科技奖是指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设立,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中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同时考虑我区科技工作者对设立社会科技奖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引导社会科技奖规范发展,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
2.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21〕111号)、《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
3.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35条,主要规范了社会科技奖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设奖要求、运行管理程序、指导监管职责等。
(一)总则。
明确了设奖依据、目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设奖原则及管理职责。
(二)奖励设立。
规定了设奖承办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书面报告事项、章程内容、奖励名称规范以及设奖要求等。
(三)奖励运行。
规范了承办机构相关工作程序、公开要求、保密审查机制、工作原则、工作要求等。
(四)指导服务。
明确自治区科学行政部门作为服务指导部门的相关职责。
(五)监督管理。
明确自治区科学行政部门作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六)附则。
规定管理办法生效时间。
四、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771-2632965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