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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科技系统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

2017-07-04 15: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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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科技系统优化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 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上下联动、有效衔接”的工作原则,确保完成全区科技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全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设区市、县(市、区)科技部门行政权力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坚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 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区科技系统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工作部署要求,各级科技部门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明确负责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相关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年7月-8月)
  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与本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牵头单位及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对接,与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同步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对经确认保留的10 类行政权力,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完成后,经本单位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时按程序报送审核。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年9月-10月)
  各级科技部门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逐级审核并于9月10日前上报至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于9月30日前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自治区科技厅审核时,须确保全区科技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全区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本级机构编制、法制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各级科技部门必须及时按照要求在本级部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开。
  (五)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要求纳入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具体牵头负责部门,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自治区科技厅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确保全区科技系统的行政权力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和举办各类培训,切实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上线联动,有效衔接,实现全区科技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标准统一、无差异化,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加强信息报送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作为2017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已纳入全区各级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将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进行问责,并建立和实行督查、定期通报问责机制。各级科技部门按照自治区和当地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联系人:唐炳汉,联系电话:0771-559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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