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1日 |
标 题: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注销原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科审字〔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2日 |
广西莱士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并购重组、升级改造等原因,向我厅提出申请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规、规章等规定,经审核,现决定注销你单位取得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许可证编号:SYXK桂2022-0003),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持有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注销信息,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及有关信息平台进行公告。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名称 |
所在市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状态 |
有效性 |
SYXK桂2022-0003 |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南宁 |
2022-07-15 |
2027-07-14 |
注销 |
失效 |
对你单位交回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正本、副本,我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你单位信守承诺,实验动物使用许可一经注销,如未重新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则不得再使用原有的设施开展动物实验活动。
业务联系电话:0771—2615098。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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