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征集调查 > 民意征集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桂科计字〔2022〕33号)

2022-03-14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规范对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项目专业机构的管理,结合实际,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修订了《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gpc@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621932,传真:0771—2844705。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25日。

附件:1.《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修订)》修订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