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西科技智库专项管理,打造一批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广西科技智库,充分发挥科技智库的专业优势和决策作用,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自治区科技厅起草了《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fgzh@kjt.gxzf.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法规综合处,邮政编码:530022。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1—2632965。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3月2日。
附件:1.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广西科技智库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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