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相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2〕33号)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bfe@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字样。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71-5863943。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国外)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站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