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以及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我厅对《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1〕69号)组织开展修订工作。现将《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zh@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字样。联系电话:0771—2613485、2632395。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附件:1. 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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