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我厅对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认真研究,制订了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形成以下整改方案:
一、强化督查跟踪,夯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通过跟踪回访,全面掌握动态,按照“晒清单”方式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各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分管厅领导亲自抓整改工作进度,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协调;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问效直至问责,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回应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现场办公、情况通报等形式,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落实对策,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切实按进度推进整改工作完成
各责任处室与配合处室密切协助,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2023年7月底前、11月底前分书面报告整改进度完成情况,并及时总结;12月初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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