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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桂科高字〔2022〕143号)

2022-11-03 16: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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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部委局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计划于2022年11月15—19日在深圳市举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组建由自治区领导任团长的广西科技代表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5—19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二、我区组织的活动内容

(一)科技交流及高新技术成果展示。

在高交会创新与科研展区设立广西展区,以实体展为主,线上展为辅,充分利用高交会智慧展会服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展示我区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最新产品和技术,为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场地并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视频资料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展区设置洽谈桌椅,为企业提供现场对接交流服务。

(二)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

各设区市围绕本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点需求,瞄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由各市科技代表团分团自行组织赴深圳开展一系列科技招商、对接交流活动,争取推动项目成功对接并达成合作。

(三)论坛会议活动。

包含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部委举办的高层次论坛、与展览主题配套的专业技术会议、专业沙龙及活动、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企业举办的专场技术会议、项目融资培训会、评奖活动、优秀创新产品展示等一系列论坛会议活动。

(四)项目采集活动。

各设区市根据技术需求,利用参展参会机会组织采集各种技术供需项目和信息。

三、参展参会要求

(一)广西科技代表团成员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科技代表团领导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人员组成。各设区市可组织科技代表团分团,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二)请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项参展参会项目及科技合作与技术对接洽谈活动,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主动做好科技专题活动、交流洽谈、项目展示等工作。

(三)参展项目单位在展会期间要保持人员全程在位,确保参展效果。

(四)因疫情原因,原则上各设区市可由筹备办负责办理证件(含嘉宾证、参展商证)不超过6张,每家参展单位办理参展商证不超过3张。

(五)参会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治区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和单位职能,按照展会需求遴选推荐最具代表性、知名度高的企业和项目参加展会活动,并提供拟在高交会期间开展的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以及参展企业名单、参展内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筹备办邮箱(cgb@kjt.gxzf.gov.cn)。

(二)请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科技日报广西记者站等媒体按规定对我区参展参会情况进行报道。

(三)广西参加高交会筹备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未尽事宜,请与筹备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杨斌

电  话:0771-2803958

(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左毅斌、劳  超

电  话:0771-3370889、3370890

地  址:南宁市科德路3号

邮  箱:cgb@kjt.gxzf.gov.cn

附件: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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