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1),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二)设区市科技局审核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机构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并认真审核认定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孵化器,取消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失信行为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3年5月8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闭合 丁大伟
电 话:0771-5318614、2630963
邮 箱:ccc8482@163.com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1号楼513室(邮编530022)
2. 2023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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