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35号)要求,经专业机构组织评估评审、综合审议、涉企项目公示等,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教〔2018〕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函》(桂财教函〔2018〕202号)安排,现下达2018年度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详见附件),共安排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等四类8个项目。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制定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资金账务处理,规范资金管理,按预算按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请认真履行已确定的实施目标和实施内容,抓紧组织实施,对项目中仪器设备的采购,按财政资金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8年度广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汇总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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