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意见的函》(桂财教函〔2020〕171号)有关项目安排,现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共10个项目(详见附件)。
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财会制度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请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尽快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科技部、财政部“百城百园”行动的,请对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落实实施。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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