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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计字〔2022〕91号)

2022-07-07 16: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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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43号)已下发,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524/4921.html)。为做好我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申报“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内地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6:00;我厅审核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6:00。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7;

3.“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8。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1.“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的申报,请联系基础研究处朱伟经,联系电话:0771-2615098;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2个重点专项的申报,请联系社会发展科技处杨丽娟,联系电话:0771-261359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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