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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桂科外字〔2020〕25号)

2020-03-10 17: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对外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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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 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二)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需递交以下材料:

1. 纸质版材料:《中国—塞尔维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电子版材料:《中国—塞尔维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

(二)请需推荐的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23日前向自治区科技厅函报纸质版材料,同时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hzc@vip.163.com,邮件主题及电子文档名称一律按照“项目申请单位—申报中塞第5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的形式编纂。

(三)广西各申报单位的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均须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进行推荐报送,否则申报无效。

三、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联系人:于倩文

电  话:010-68598029,68515510

邮  箱:yfd@cstec.org.cn

(二)纸质材料邮寄地址:

自治区科技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叶  薇 、黄哲茜

电  话:0771-2635815

传  真:0771-2803615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608室

邮  编:530022   邮  箱:gxhzc@vip.163.com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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