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17: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4号)已下发,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牵头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
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只可推荐推广应用类项目,请有意通过科技厅推荐的申报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厅审核。具体详见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