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信息 > 项目通知公告

自治区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外字〔2020〕32号)

2020-04-29 17: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国际合作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0〕10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五)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

(六)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七)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八)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九)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6日8:00至6月15日16:00。

2.广西科技厅作为广西辖区的推荐部门,将对广西有关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推荐至科技部。

3.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4.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结合磋商协调情况,选择立项。

三、联系方式

(一)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72160;sisticp@cstec.org.cn。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广西科技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叶 薇 、黄哲茜

电  话:0771-2635815

传  真:0771-2803615

邮  箱:gxhzc@vip.163.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