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2016〕462号)有关规定,鉴于承担单位未按期提交项目结题申请及相关材料,经研究,拟终止“松脂产业技术开发与示范”等3个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至3月15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710。
农业农村科技处0771—2610082。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拟终止项目清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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