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强农八大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科技支撑我区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72号),现决定认定南宁横州市等5个县(市、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名单附后)。
请各有关市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资源配置上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区)的支持,优先保障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创新型县(市、区)落地。
请获得认定的各创新型县(市、区)抓好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科技创新为民惠民、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等工作,着力探索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创新发展路径,打造创新特色明显、创新创业环境优良、经济社会效益好、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典型示范。
附件: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名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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