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全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编制了《广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
一、单位反馈建议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
二、个人反馈建议的,请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cgc@kjt.gxzf.gov.cn)提交我厅,并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61360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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