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广西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桂科组办字〔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企业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达到“有技术人员、有场所设备、有研发经费、有研发方向、有专有技术”五有标准,即可申请登记备案。
(二)企业能够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研发计划,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
(三)企业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情况,且发展良好。
(四)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研发机构不用备案。
二、支持措施
(一)对备案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予以支持,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企业首席技术官(CTO)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
(二)优先推荐和支持入库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各市科技企业保有量情况,我厅提出了各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数量指导性指标,请各市科技局发动辖区内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请备案并组织填报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请各市科技局认真审核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2年12月12日前汇总报送至我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斌
联系电话:0771-2803958
邮 箱:gxkjtgxc@k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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