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村科技特派员:
为了更好发挥科技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推动全区科技特派员由“单兵作战”的单人服务向“集团作战”的组团服务转变,解决单人服务存在的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力量分散、广度深度有限、作用效果不够突出等问题,经调研和征求意见,参考科技特派团“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模式,决定从2023年11月起试行乡村科技特派员“一县一团”+“产业服务团”双组团服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组团服务名单
(一)“一县一团”。将服务每个县(市、区)的科技特派团成员、乡村科技特派员组成一个科技服务团即“一县一团”,全区共组成100个科技服务团(部分设区市城区合并组团),每个团围绕3—5个主要产业设服务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科技特派团团长和产业组长直接担任科技服务团团长和产业组长。科技特派团成员如有调整,以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科技服务团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团长、副团长和产业组长、成员的,分别向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和团长、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其中涉及科技特派团团长、组长、成员调整的,按照科技特派团的管理要求执行)。
(二)“产业服务团”。以自治区、设区市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员为主体,针对不同产业需求组建41个“全区服务型”“全产业链式”产业服务团(名单见附件2),作为“一县一团”技术力量的有效补充,实现一团服务多县、一员多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团长,或者需要增设产业服务团,由团长及团长所在单位向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提出申请;需要调整副团长、秘书长、成员的,向团长申请审批,再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备案。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团长统筹协调、组长牵头组织、科技特派员分工落实、定期沟通交流”的“一县一团”运行机制。团长、副团长负责本团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加强与县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产业组长负责本产业科技创新、科技指导、科技培训等服务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加强与当地有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对接。科技特派员按照“挂村联户”要求和县乡村、服务对象需求尽力提供相应服务。各团、各产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列出县域产业科技问题和需求清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清单并落实到各位科技特派员;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工作推进、问题研究、总结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
(二)“挂村联户”服务。每位科技特派员定点挂村服务1—2个脱贫村,联系1—2户重点服务对象(有一定规模的基地、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点),由“一县一团”团长、副团长统筹安排,实现5379个脱贫村全覆盖挂村服务,其它村(社区)按需提供服务。挂村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应与村(社区)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建立紧密联系,应邀进入包含服务对象在内的村级科技服务群。
(三)完善服务对接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县、乡、村的主动性,形成“县乡村出题、服务团答题”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市县应把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作为县、乡镇、村的重要科技人才队伍用好、服务好。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分别指定服务联络员,村社区指定科技信息员,并统一加入县级科技服务群,为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提供需求收集、信息发布、服务对接等服务,建立产业问题、服务需求及时反馈机制。推动服务团组织或参与实施使用各级科技、农业推广、产业开发、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等项目资金。
(四)产业服务团主要职责。一是根据全区县、乡镇、村和有关服务对象的需求,特别是“一县一团”没有相应产业科技特派员或者无法解决的服务需求,按需及时提供科技服务;二是收集凝炼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每年至少向科技主管部门提交1份产业技术发展分析报告,提出科技研究方向或指南建议,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三是筛选提出本产业的当前主推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供全区科技特派员按需选用推广;四是编写、审核本产业的技术培训类资料,通过相关平台发布,供全区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选学;五是每年至少组织开展本产业科技培训活动1次,提升本产业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六是每团至少服务指导建设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科技应用示范基地(农牧场或企业)。
三、拓宽服务领域和内容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服务领域由乡村产业科技服务逐步向乡村生态绿色、乡村治理等全方位科技服务拓展;服务产业由第一产业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为乡村种养产业提供品种、栽培、养殖、植保、防病、农机装备、设施、贮藏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服务;服务内容由单一技术服务逐步向产业规划、政策制定、技术攻关、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品种引育、成果转化、技术集成、示范培训、项目实施、平台建设、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品牌打造、展销论坛、科技金融、联农带农、创业带动、利益共同体构建等全方位服务拓展。
四、日常服务管理和考核评优
(一)全区科技特派员日常服务管理继续按照《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68号)要求执行,“一县一团”和“产业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应尽量做到按需服务、应季服务,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相结合,形成全天候、全区域科技服务响应机制,尽量做到科技服务“有求必应”。
(二)2023年起,全区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按照“一县一团”开展,即由“一县一团”组织开展团内科技特派员的考核评优工作(科技特派团成员考核评优按照科技特派团管理要求执行),考评评优规则及要求详见《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乡村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规则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81号)。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基地进行现场核查,了解核实基地的基本情况(如基地地址、产业、规模大小、业主、联系人等信息),了解基地的服务效果和业主对科技服务的满意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联系。
联系电话:0771—5851235、5888636
附件:1. 2023—2024年度乡村科技特派员“一县一团”名单.doc
2. 2023—2024年度乡村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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