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区乡村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宣传力度,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拟通报表扬一批“最美科技特派员”和组织实施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5日至21日。
如对表扬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科技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kjtxf@kjt.gxzf.gov.cn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39310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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