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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的通知(桂科社字〔2021〕57号)

2021-04-02 10: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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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网址: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1/202103/t20210324_161920.html)相关要求,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要求。

1. 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明显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材料、产品等,征集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2. 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清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 已在1个及以上工程化项目上完成应用示范,尚未大范围推广,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 尚未被已发布的国家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收录。

5. 鼓励积极申报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登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信息系统网址:http://36.112.71.172:81/ateep/。

(二)在线填写申报书后,从系统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装订,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kjtzsc2004@126.com,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1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纸质申报书应与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水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不予受理。

(三)各申报单位请注意避免在自治区科技厅和相关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四)自治区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审核,并推荐上报。

三、截止时间和寄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纸质推荐函(格式详见附件3)和纸质申报书(每项成果1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邮寄信息如下: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1号楼703室,邮  编:530022

社会发展科技处  覃  犇(收)

四、联系方式

(一)在线填报信息技术相关问题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刘睿倩、尚光旭、刘  媛

电话:010—51555002转802/803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陈小鸥

电话:010—58881427,58881475

(二)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覃  犇、张士军

电  话:0771—2093613,2621051

传  真:0771—2618782

附件:1. 征集重点领域.docx

   2. 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docx

   3. 推荐函(格式).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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