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公布2016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推荐名单(附件1),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参考,该名单当年有效。
其他符合规定条件,但不在本批次推荐名单内的中介机构,可报送有关材料至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审核。中介机构报送审查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2)、上年度12个月从业人员工资表、缴交社会保障费人员名单及凭证(退休人员的退休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复印件、专项审计业绩清单。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 韦嘉乐
电 话:0771—5331692
附件: 1.2016年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推荐名单(第二批).doc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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