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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1-06-24 1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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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改进我区科技评价体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2020年2月17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以下称《若干措施》),明确科技评价要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矫正在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等“唯论文”的不良导向。《若干措施》在国家层面上提出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等要求,为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提供基本遵循。

一段时间以来,我区科技评价体系中“唯论文”现象仍然存在,过度看重论文数量、被引次数等问题没有完全杜绝。“唯论文”“SCI至上”严重扭曲了科学研究的价值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浮夸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为真正摆脱“论文枷锁”,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回归初心,潜心研究,注重实绩,引导各类科技活动更加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必要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制定依据及过程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自治区科技厅总结多年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经验,拟定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有关厅局及其他单位意见,并在自治区科技厅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合法性审查形成本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分类考核评价,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并设置3个等级高质量成果及其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值。

(二)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对立项评审和综合绩效评价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同时规定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不把论文作为申报指南、评估评价、核查等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对于基础研究类项目(课题),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在立项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随机抽查等环节,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创新性和应用情况。

(三)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评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基地,注重评估对广西重大需求和工程建设的支撑作用、对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要的支撑保障作用,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于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注重评估对外服务的规模、质量和效果。对于广西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基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国内外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的能力等。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中,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篇,其中,“三类高质量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四)对自治区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注重评估科研机构履行使命和宗旨目标的情况,以及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对于技术研发类机构,注重评估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对于社会公益性研究类机构,注重评估公益性研究成果的绩效、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对于基础研究类机构,注重评估代表性成果水平、国内外学术影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自治区重大需求中的贡献等。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中,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篇,其中,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五)对自治区科技奖励评审,注重评审相关科技成果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对于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类)、自然科学奖,注重对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进行评审。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对于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技术创新类)、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企业科技创新奖,注重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审,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六)自治区科技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不把论文作为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注重评价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带动就业、产业科技含量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对于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注重评价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对于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人选,注重评价团队协作创新能力,以及团队负责人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及其组织协调和领导力。

(七)以培育国内一流的科技期刊为目标,推动我区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学术期刊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防止论文向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期刊投稿。

(八)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对广西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或出版费可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他论文的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九)强化监督检查。对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各项措施落实不力的及时处理并责令整改。加强培训引导,及时纠正科技活动中“唯论文”现象。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加强论文发表署名管理。加大正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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