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文字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12 12:20

一、修订背景

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高字〔2022〕125号)发布以来,我厅已参照实施办法开展了两批次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工作。基于前期政策实施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现行的实施办法无法满足未来的工作需求。一是实施办法部分内容表述不够清晰明确,申报单位等容易产生误解。二是申报门槛较高,广西工业底子较薄弱,很多企业产品达不到申报条件。为保障今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现根据有关国家和其他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与奖励实施办法》(桂科规字〔2025〕4号)包括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奖励政策、监督管理、附则等,共六章十六条。

(一)总则。明确办法设立目的、适用范围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支持“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认定及示范应用,涉及第一至三条。

(二)认定条件。对产品门槛、知识产权要求、技术水平等条件做进一步细化,涉及第四至五条。

(三)认定程序。建立企业申报、地市初审、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等四级认定审核机制,涉及第六至十一条。

(四)奖励政策。明确奖励标准、资金来源,涉及第十二至十三条。

(五)监督管理。对违规违法的后果进行了规定,涉及第十四条。

(六)附则。对政策的解释和政策施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涉及第十五至十六条。

三、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政策精准性。细化知识产权与技术水平要求,确保政策靶向支持高价值创新成果。

二是降低申报门槛。降低成套设备价格、整机价格、关键核心部件申报认定价格,允许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产品参与申报认定。成套设备单价要求由200万元以上降低为50万元以上,整机设备单价要求由50万元以上降低为20万元以上,核心部件单价要求由20万元以上降低为10万元以上。

三是优化认定流程。优化“四级审核”机制,明确专家组构成。

四是强化监管与信用约束。新增科研诚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规企业实行“资格撤销+资金追回+科技活动违规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记录”三重处罚,保障政策公平性。

四、政策咨询

电话咨询: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  0771—2093619

线上咨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址:http://kjt.gxzf.gov.cn/zmhd/zxzx/)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