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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860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0日
标  题: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科农字〔2022〕7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桂科农字〔2022〕7号)

2022-01-20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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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试行)》,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1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

请各位乡村科技特派员(包括选派型和注册登记制科技特派员)通过广西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做好个人信息核实、服务签到记录检查、考核基地选定、服务绩效和加分项填报等工作。

二、核查评价

请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的全年服务情况核查评价工作,内容包括服务签到记录、考核基地绩效、加分项内容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满意度评价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根据全区科技特派员考核基地选定情况,适时通过云平台发送评价通知给考核基地联系人进行满意度评价。

四、考核评优

未申请退出的选派型科技特派员,完成年度服务任务、考核基地满意度评价为满意或基本满意、服务签到没有“不属实”记录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以及注册登记制科技特派员,按照2021年科技服务积分高低进行评优(具体评优规则见附件2)。

五、审核上报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和设区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别对自治区和设区市、县乡级派出单位的科技特派员的考核评优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于 2月16日前在云平台管理后台完成审核提交(具体要求见附件1),2月23日之前上报考核评优结果审核确认表(见附件3)。

六、结果公布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考核评优结果进行审核,商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组成单位联合公布考核结果,并反馈各派出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在核查、审核有关内容数据过程中,如发现有服务数据、积分统计有误或者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管理后台技术人员(0771-3399386,李秋18376794770,李森彬15778240550)。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联系。

联系人:汪艳华  何  洁   0771—5851235

附件:1. 乡村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核查评价和考核评优结果审核上报要求.docx

   2. 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评优规则.docx

   3. 2021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结果审核确认表.docx

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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