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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3132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科发〔2024〕287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交流项目的通知

(桂科发〔2024〕287号)

2024-12-02 17: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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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交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和科技园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与巴方有前期合作基础和务实合作需求,具有相应的对外合作渠道、科研条件和合作研究能力;

(三)所选派的中方人选或接待的巴方人员,原则上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从事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或科技政策与战略研究,具有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基础和经验;

(四)申报单位可提供用于完成访问交流任务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类型及资助经费

(一)赴巴西开展6—12个月联合研究

执行单位派出中国籍青年科学家赴巴西相关合作单位开展为期6—12个月的联合研究。资助标准为3万元人民币/月/人,资助经费用于往返机票、保险、在巴西期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其余经费由执行单位自筹。

(二)短期访问交流

执行单位派出中国籍科研人员赴巴西或接待巴西籍科研人员来华开展为期5—15个工作日(指在对方国家境内停留时间)的访问交流。资助经费用于国际旅费、食宿费以及执行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可调剂使用。其中,国际旅费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人,中方赴巴科研人员在巴西境内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天/人,巴西科研人员来华在中国境内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天/人,其他费用(如人员健康及意外保险、组织活动及开展交流所需费用、交流访问时长超过15个工作日以外的费用等)由执行单位自筹。

2024—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将对赴巴西开展6—12个月联合研究和短期访问交流两种方式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给执行单位,首次为总额的70%,其余费用待访问交流结束且执行管理机构审核评估通过后拨付。执行单位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发票,原则上不得计提管理费。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与巴西合作单位需达成合作意向,在申报前充分与巴方沟通协调,双方共同制定详细访问计划,包括时间、人选、交流内容等;

(二)项目立项与执行等相关要求,详见通知链接:https://www.most.gov.cn/tztg/202411/t20241122_192525.html。

(三)项目申报需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申报单位在平台注册账号,经我厅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四)申报单位由管理平台下载文件,在线填报后上传,所需上传材料如下:1.项目申报书(盖章后扫描PDF、doc/docx格式电子版各1份)(附件2);2.申请人中英文简历(PDF格式电子版1份);3.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版1份)(附件3)。

(五)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后续我厅将按程序进行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一)管理平台账号开通及组织推荐事宜,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吴文妍,0771—5505181;陆小安,0771—5582796。

(二)申报项目及政策咨询,请联系执行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吴雨苏、李宁:010—68511569。

附件:1. 项目申报流程.docx

      2.项目申报书.docx

      3.项目信息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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