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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新时期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自治区科技厅修订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bfe@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普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71—5863943。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厅;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wps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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